独家|地方AMC监管办法向业内征求意见 信托风险资产处置、企业纾困拟纳入主营业务
财联社(北京,记者 姜樊 高萍)讯,财联社记者从多位地方AMC人士处获悉,《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近日向业内征求意见。
据知情人士透露,《征求意见稿》将地方AMC主营业务进一步扩大,将企业纾困、破产管理人、信托风险资产处置等业务纳入其中。该人士同时表示,扩大主营业务范畴对地方AMC发展无疑是重大利好。
据了解,此次银保监会向业内下发的《征求意见稿》与此前部分地方版AMC监管规则中的模式类似,不过,相关规则更加明确和细化。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地方AMC参与信托风险资产处置时允许直接收购相关资产,但是否可以打折、如何定价仍需等待进一步的规定。
今年5月,财联社记者曾从信托公司内部人士处获悉,银保监会下发《关于推进信托公司与专业机构合作处置风险资产的通知》,通知明确支持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AMC等专业机构与信托公司合作处置后者固有不良资产和信托风险资产,并对信托业风险资产转让业务进行了规范。信托保障基金、AMC“入局”也使得信托风险资产处置更加灵活。
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尽管地方AMC拥有丰富的不良资产处置经验,但信托行业资产的属性、风险资产的性质和商业银行不尽相同,处置信托行业不良资产给AMC带来市场机遇的同时,也需要AMC积极去探索和加强一些符合信托行业的风险处置模式和能力。
知情人士表示,《征求意见稿》的下发,也意味着地方AMC在不久后将迎来统一监管,相关监管规则或出台在即。今年5月底,银保监会也曾对外公布,今年立法工作计划之一包括《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目前不少地方已发布地方版AMC监管规则,其中,对AMC的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合规经营、风险控制、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因地制宜”的规范。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获得银保监会批复开展不良资产业务的地方AMC机构共58家。南方一家地方AMC内部人士对财联社记者表示,即将出台的统一监管办法,将进一步完善AMC监管框架,地方AMC将告别部分业务混乱、法律定位不明的现状。未来,地方AMC也将从设立流程、经营范围、禁止性规定等方面有一个纲领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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