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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全装修时代”质量问题该怎样解决?

时间:2018-08-31 13:18:44 来源:网络整理

已出现的全装修质量问题解决吗?

接受采访的相关专业人士表示,管线互相交叉,在无处走线的情况下,只能从结构层挖槽安置管线;也有一种情况是住宅结构层完成之后,才考虑到地暖加装,由于之前缺乏相应设计,原先应该埋在结构层里的管线,只能从地暖的保温板上走,就容易出现管线“打架”的情况。

有业内人士表示,此时应由监理单位在符合结构安全验收的情况下,进行综合验收,同时进行装修施工图纸的会审,把好施工工艺、流程及隐蔽工程验收关,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全装修工作的通知》,今年6月10日之前已预售的毛坯报建、全装修交付的楼盘,由开发商、装修施工单位商定装修质量监督验收方式。而在这个过程中,曝光出来的隐蔽工程的管线敷设问题,若是在源头上没有考虑隐蔽工程,事后就很难解决

在此之前,宁波市住建委已于2017年制定下发了《宁波市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试行)》。随后,《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全装修工作的通知》明确,从今年6月10日起,宁波住宅全装修监管升级,矛头直指以毛坯报建、强制购房者签订委托装修合同,实施全装修交付,规避全装修工程监管的行为,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两年前,浙江发布《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两年来,宁波的全装修住宅发展情况如何?今年以来曝光出来的全装修质量问题能有效解决吗?开发商和监管部门对此怎么看?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目前,我市的“限购圈”内,约七成的楼盘是全装修楼盘。

浙江省《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2016年10月1日起,全省各市、县中心城区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住宅,全部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相较省内其他城市,宁波的住宅全装修政策落地走在前列。今年3月,宁波市政府发布了《关于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今年5月1日起,规定在“限购圈”内新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上的新建住宅(拆迁安置房除外),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房。

我市在《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全装修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今年6月10日以后全市范围内新建的毛坯报建、全装修交付的住宅,凡是尚未申领首批房源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其全装修工程一律纳入监管。而目前暴露的全装修质量问题,多为“毛坯报建、全装修交付”的住宅。那么,针对毛坯房到全装修过渡期间暴露的管线敷设问题,应该怎么办呢?施工中,是否有相关单位进行监管?

那么,针对目前已出现的问题,我市的开发企业有没有好的做法进行示范引领?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有开发企业在土建报批图纸时,精装修的样板房图纸设计已在跟进了,样板房建成后,在大面积施工前,先经施工单位自检、开发商内部层层验收,待总公司验收通过后,再进行大面积施工。

该开发商表示:“从质量监管上,不可能做到每套房子时时处处都在监管,100套房子,监管人员也就十几个人。由于现场施工工人的水平参差不齐,样板房会给工人提供一个施工标准化的可视化平台,能尽可能减少隐蔽工程等施工质量问题。”

全市有多少全装修住宅?

我市全装修住宅有没有示范典型?

今年以来,各地住建部门检查中发现的以及有关媒体曝光出来的全装修质量问题,主要有哪些?从目前舆情反映来看,隐蔽工程的管线敷设环节出现的问题相对集中。

也有开发企业提出,工地开放日向业主开放,由业主进行监督也是对工程质量的另一种监管。“在施工阶段,我们有三个阶段对业主开放。第一种是隐蔽工程阶段的工地开放日,由业主确认后再进行大面积施工;第二阶段是铺设地板阶段,第三阶段是达到交付条件,也设立工地开放日。我们给业主一个记录本,哪里不到位,我们会改进。”

就当前暴露出来的楼盘精装修问题,市安质总站相关负责人认为:“首先应该加强源头管理,提高全装修方案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施的连贯性,保障合理工期和工程造价,真正落实‘优质优价’,避免开发商以‘优化设计’的借口,踩着规范底线省成本,甚至违反客观规律抢工期;其次,施工过程监管力度也要进一步加强,有效落实参建各方的质量主体责任。”

全装修住宅的问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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