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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装修价备案卖的是毛坯房 房地产成消费投诉重灾区

时间:2018-08-07 13:28:56 来源:网络整理

  2016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爆,房屋中介、家装建材、家具家电市场迎来了高速增长。值得注意的是,在房屋热销的背后却是住房类商品投诉量的急速增加。消协相关数据显示,有关房屋、房产中介、房屋装修的投诉有不同程度上升,部分地区增速高达50%以上。对此,专家建议,购房人、业主利益如果受到损害,完全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或以法律规定的方式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如去仲裁机构仲裁、去法院诉讼、去消费者协会调解等。

  中国消费者协会表示,2016年有关房屋、房产中介、房屋装修的投诉有不同程度上升。投诉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房屋质量存在瑕疵。如新房出现漏水、裂缝等质量问题;二是虚假宣传和合同违约等。如开发商以各种原因不退意向金或保证金,房型与宣传不符、配套缩水、隐瞒产权年限等重要事项、承诺不履约、优惠降价活动宣传存在误导等;三是二手房交易投诉多。如房产中介隐瞒房屋真实情况、限购限贷等因素引发纠纷,房产中介拒绝退还意向金或单方面要求加收佣金、以虚假信息或不实承诺误导消费者购房、签订居间合同后不按约定履行、违规操作导致消费者损失等;四是房屋租赁问题不断。如房屋内设备无法使用,中介擅自扣取押金。

  宜春市消协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在未能办理按揭时,应分清不能办理按揭手续的原因,如因买受人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按揭手续的则应由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如因出卖人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按揭手续的则应由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如双方均无过错的,因不可归责的事由导致不能办理按揭手续的可以解除该买卖合同。据此,房地产开发公司接到意见书后退回了消费者的30万元购房款。

  对此,广东省消委会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本案中天蒂家公司先承诺配件价格包含在总价中,但以设计顾问说的不算为由推翻;再承诺53万元包所有装修,以所含4万元家电款申请不下来为由推翻;承诺的2万家电礼包,以标价不同为由推翻;天蒂家公司以种种借口,多次推翻承诺给消费者的服务内容,已经严重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经营者提供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天蒂家公司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按照约定内容、价格给孔先生提供装修服务,如无法做到,则应视为违约,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有关规定,应当双倍返还孔先生定金。

  购买装饰装修材料时,建议消费者到正规门店购买,选择信誉好的品牌产品,不买“三无”产品;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仔细验货,以防商家“调包”。

  为躲过房管局的限价、限涨措施,武汉部分房企将毛坯房当精装房卖。曹先生去年在武汉东原晴天见4号楼买了一套房,合同上写明交付条件是毛坯房,可与周边小区房价相比,他买的房子价格高出很多。在查询之后,同小区业主发现该小区在房管局备案的是精装房交付。

  消费者吴先生2015年10月8日在宜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了3套商品房,交了30万首付款,一套付全款,两套按揭。吴先生与置业顾问约定,如果不能以按揭形式付款就一套都不买。后因办不了按揭,开发商不予退回30万首付款,双方发生纠纷。

  “只能吃哑巴亏,总公司相关人员的确有道歉,但对商家的行为难以进行管理。”梁女士说。

  近年来兴起的装修全包等装修核算方式频频出现问题,装修公司以送电器、大礼包等方式诱惑消费者下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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