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贼王”落网了!岳阳楼警方侦破特大入室盗窃案
窃案频发,民警揪心
“贼王”龚某今年40岁。他曾经在岳阳某工厂上班,2004年下岗后到广东等地打工。因好逸恶劳,2008年回岳阳后就以盗窃他人财物为生。但他时时嘱咐自己,大的东西不偷,值钱的东西不偷,失主一般不会报案,公安机关即使破了案,也不会有严重的后果,大不了拘留几天或十几天。2010年8月因盗窃摩托车被东茅岭派出所抓获,服刑8个月后仍然没有悔改之意,一边上班,一边小偷小摸,用以满足生活所需。据“贼王”交代,从小偷到大盗,最终成为岳阳的“贼王”,主要是因为作案太轻而易举,毫无防范意识的居民让他胃口大开。“贼王”作案有三大原则,一是不熟悉的地方不偷。他之所以选择岳州帝苑和凯旋城两个小区作案,是因为对这两个小区十分熟悉。他曾在这两个小区附近上过班,有空就进去观察收集情况,看哪几户还在装修,哪几户家里长期不开灯了,看作案是否方便,看小区内的人员是否复杂。二是进门难度大的不偷。他交代有时也选择撬门与敲窗入室,但更多的是采用钥匙开门入室的办法。他说装修工在装修房屋时,习惯性把钥匙藏在门口的消防栓下面,用钥匙开门入室,即使遇到意外也不会引起怀疑,一般人会认为是装修工或者送材料的。他原本只想偷些装修材料补充生活开支。但发现楼上楼下长期无人居住,且进入容易时就翻窗,或者敲窗入室。他几次到岳州帝苑某栋28楼的两户人家行窃,都是通过爬窗户进去的。
在前后相距不到8个月的时间,岳阳市公安局岳阳楼公安分局连出重拳,先将集入室盗窃、抢劫、强奸于一身,连自己也记不清到底作了多少起案件的巴陵大盗骆某抓捕到案,近日又将入室盗窃多次,初步查证涉案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岳阳“贼王”龚某擒获。9月30日上午,当刑侦大队民警押着龚某到岳州帝苑小区指认作案现场时,小区欢声雷动,居民奔走相告:岳阳“贼王”终落法网,岳州更加宜居!
刑警们心领神会,在几次综合分析之后,认定贼王作案的时间在中秋节的白天。作案时间确定之后,刑警们个个情绪高涨,似乎“贼王”马上就会进入自己的视野。
由于作案太容易,自己的胆子也越来越大。他几次到岳州帝苑28楼行窃时,自己不慌不忙,把贵重物品用袋子装好,把高档电视机用床单包好。有次身上出了汗,就在卫生间里洗了个澡,在阳台上喝了一瓶饮料,在沙发上睡了一会才离开。三是家庭不富有的不偷。他说判断一户人家是否富有,首先是看房门,凡是房门高档或者贴有“喜”字的,一般家里都有贵重物品。其次是看阳台上晒的衣服,如果晾晒的都是品牌服装,无疑就是大户人家。他在两个小区内偷了几户人家,判断无一出错,金首饰、金器、名表随意乱放,名烟名酒到处都是,有的连保险柜的钥匙都不抽,他几次背着赃物进电梯,电梯里的人从没过问过,即使把家搬空了,也无人知晓。他告诉民警,家里的生活用品从不需要自己购买,就连卫生纸都是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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