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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下月出让11幅地块 其中7幅配建大量安置型商品房

时间:2019-10-13 14:04:07 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公告,决定公开拍卖出让城区1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7幅地块配建大量安置型商品房。拍卖定于7月5日9点30分,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举行。

晋安7幅地块出让

配建大量安置型商品房

宗地2019-27号是晋安区三八路西侧的金鸡新苑五期出让地,选址用地面积78920平方米,用地面积69320平方米(合103.98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其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13500平方米,起始价15.06亿元。

该宗地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面积的80%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843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

宗地2019-28号是晋安区桂湖苑西侧、垅头路南侧地块,面积45483平方米(合68.22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其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2500平方米,起始价4.92亿元。

该地块采用“限地价、控房价、公开摇号”方式出让,地块设定最高限制价格7.37亿元,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价后,竞买方式转为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凡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均可申请继续参与摇号,最终摇中者确定为竞得人。

而在此前,福州已先后采用过“限房价+控地价+公开摇号”方式,以及“限地价、控房价、竞配建、公开摇号”方式。

宗地2019-30号是晋安区新店外环路北侧、绕城高速东侧地块,面积39978平方米(合59.97亩),用途为工矿仓储(物流仓储)用地,起始价1.93亿元。

该项目建成后由竞得人100%自持,不得分割转让、出售。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与晋安区政府签订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连续五年在晋安区税收增量总额不得少于3亿元,此后每年区级税收不少于6000万元。

若税收未达约定标准,不足部分由竞得人向晋安区政府补足。该宗地的竞买申请人须为企业法人。

宗地2019-31号是晋安区坂中路北侧的原省拖拉机厂及周边出让地块项目地块三,面积28855平方米(合43.28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幼儿园)用地50年,起始价4.46亿元。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471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3900平方米。

该宗地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面积的90%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550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

宗地2019-32号是晋安区战坂路北侧的八一水库雨洪公园安置地西垅地块,面积29314平方米(合43.97亩),用途为住宅用地,起始价4.33亿元。

该宗地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面积的90%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454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

宗地2019-34号是晋安区龙头路西侧、坂中路南侧的新店厦坊村及周边旧屋区改造项目地块二,面积16042平方米(合24.06亩),用途为住宅用地,起始价3.76亿元。

该宗地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面积的80%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5148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

宗地2019-36号是晋安区坂中路北侧、龙头路西侧的新店厦坊村及周边旧屋区改造项目地块一,面积15843平方米(合23.76亩),用途为住宅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起始价3.28亿元。

该宗地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面积的8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5148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

鼓楼3幅地块出让

朱紫坊西入口将建地下商业

宗地2019-33号是鼓楼区温泉路西侧、外贸中心酒店东侧的过洋垱旧改项目出让地,面积12335平方米(合18.5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商务)用地,其商业、商务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起始价3.99亿元。

该宗地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面积的90%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930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

项目须提供15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由鼓楼区人民政府指定单位按照成交楼面地价+3400元/平方米建安成本回购。

宗地2019-35号是鼓楼区八一七北路以东、安泰河南侧的朱紫坊西入口(延安中学北侧)出让地块,面积5124平方米(合7.69亩),用途为商服(商业)用地,起始价2.26亿元。

该地块可建设地下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380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超过2层,核心保护范围内传统建筑应按照原有高度控制。

该宗地涉及文物保护应符合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建设方案须按规定报相关部门审定。若建设方案不能满足文物保护退距要求,则根据实际审批情况核减受影响部分出让面积,按比例退还土地价款。

该项目已部分建设,上部工程全过程造价、施工、监理等3份合同(已由地铁公司签订但未实施)须由竞得人履行。涉及费用(含接口费共计3680.15万元)由竞得人承担。

宗地2019-37号是鼓楼区玫瑰山庄东侧的梅峰蛇山周边旧改项目,面积8611平方米(合12.92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其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起始价1.89亿元。

该宗地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面积的7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755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

项目须提供30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由鼓楼区人民政府指定单位按照成交楼面地价+3400元/平方米建安成本回购。

台江海峡金融商务区

又一幅地块出让

宗地2019-29号是台江区江滨中大道以北、鳌峰支路以东的海峡金融商务区I地块,面积11115平方米(合16.67亩),用途为商务办公用地,起始价3.75亿元。

该项目不得设置单元式办公或公寓式办公,单套产权建筑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

本次出让项目应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1164号)要求实施装配式建造。

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建设应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全装修比例应达到60%以上。

此外,宗地2019-29、30、35号地块应按照竞买地块标准缴交竞买保证金。意味着竞买保证金只能一一对应交,不能由其他未竞得该地块的竞买保证金转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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