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11月新房环比微降 二手房连跌3个月

时间:2019-10-01 14:04:58 来源:

经历了成色明显不足的“金九银十”之后,11月份的楼市表现如何?从多家机构近日发布的数据可以发现,11月份重点城市新房价格环比稳中微降,三四线城市新房交易较为活跃。同时,全国二手住宅挂牌均价连续3个月下跌。其中二线城市下跌最多,其次是一线城市和三四线城市。

业内认为,11月全国发布楼市调控城市的数量有所减少,调控持续了一贯“松紧度”,稳调控也使楼市更加稳定。

近日,多家机构陆续发布报告显示,11月一线城市新房价格环比稳中微降,三四线城市的房产交易较为活跃。全国二手住宅挂牌均价连续3个月下跌,且跌幅扩大,其中北京、深圳、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二手房挂牌价均现环比下跌。

业内分析师向记者表示,在经济政策稳定的大背景下,11月房地产行业也保持了一定的稳定性。在量价上,全国楼市整体进入下行通道,住房向理性居住需求回归。

三四线城市新房交易活跃

从重点监测的36城房价来看,11月新房均价为16393元/㎡,环比下跌0.37%。其中,价格最高的是深圳为56957元/平方米,其次是北京、上海、广州,分别为42795元/平方米、43362元/平方米和29942元/平方米,新房价格环比均稳中微降。

与一线城市相比,三四线城市的新房交易较为活跃,烟台、漳州、乌鲁木齐、福州、衡水,分别以6.3%、5.4%、5.2%、5.1%和4.8%的涨幅,名列某研究机构11月城市新房价格环比涨幅榜TOP5。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三线城市居住刚需凸显。

随着房价调控政策进一步落实,大城市房价回归居住本质。从新房成交量上看,一线城市成交套数环比有涨有跌。该机构监测数据显示,广州11月成交房屋4657套,环比下降34.9%,北京和上海也分别有14.3%和13.9%的跌幅。

在一线城市房价下降的基础上,不同城市分别出现了观望或积极出手的两极态势,新房成交量有降有升。其中,深圳11月新房成交套数1985套,环比上涨8.2%,年底开发商推盘入市积极性高涨,也带动了深圳新房11月交易量的上涨。

总体来看,楼市逐渐回归理性。张波认为,11月全国发布楼市调控城市的数量有所减少,调控持续了一贯“松紧度”,稳调控也使楼市更加稳定。

二手房挂牌价环比下降

尽管全国二手住宅均呈现下跌态势,但各区域城市跌幅存在较大差异。业内机构线上数据显示,11月全国重点监测的67城二手房挂牌价平均为15163元/㎡,环比下降0.3%。

其中,北京、深圳、上海、广州二手房挂牌价分别为59610元/平方米、53756元/平方米、50240元/平方米和32273元/平方米,环比上月均小幅下降。

分类别看,二线城市下跌最多,环比跌幅0.48%;其次为一线城市环比跌幅0.43%,三四线城市仅小幅下跌0.07%。在二线城市中,超6成城市二手住宅挂牌价下跌,而三四线城市上涨城市数量与下跌城市数量则几乎持平。

分区域看,由于部分城市在前一轮上涨中提前释放购买力,导致后续需求疲软,市场供大于求。

业内数据研究中心《11月100城二手住宅均价报告》显示,东部、东北二手住宅环比跌幅均有不同程度的扩大,东北地区购买需求减弱,特别是东北区域的三四线城市降价较为明显;东部大部分城市由于一直处于调控高压状态,二手住宅挂牌均价环比下跌0.41%,跌幅最大;而西部、中部与上期近乎持平。

二手房市场将持续降温

一线城市新增二手房源量环比有涨有跌。某房产研究院《2018年11月国民安居指数》显示,深圳、广州和北京新增房源量环比分别下降16.1%、13.3%和9.9%;上海新增房源量呈现上涨态势,环比增长7.6%。全国部分城市新增二手房源量环比出现回暖,沈阳、宁波、哈尔滨增幅分别达到12.9%、11.4%和10.0%。

业内专家告诉记者,一二线城市交易量萎缩,导致市场预期看跌,这都会带来挂牌价的下调。对中小城市而言,市场波动相对较小,价格反而容易坚挺。

《10城市二手房市场报告》中指出,监测的北京、南京(楼盘)等10个城市二手房成交量4.6万套,环比增长18%,同比下降19%。尽管成交量较10月份有所回升,但成交量仍然低于2012年以来的月平均成交套数(5.6万套)。

以累计值观察,今年1~11月,10个城市二手房成交量为61.4万套,相比去年同期水平下降了13%,降幅较前10个月扩大1个百分点。观察历史数据,即年初累计成交套数同比已经连降26个月,远超上一轮低迷期16个月的连续下降。

报告预测,在房地产调控政策不放松的情况下,部分城市二手房成交量将继续呈现低迷态势。而二手房价格在成交量低迷的影响下将延续盘整下行走势,且二手房价格指数同比涨幅也将下探到0轴以下负区间运行。

责声明:

1、本文部分图片、文字来源网络,版权归作者,如侵权联系删除。含项目效果图户型图以交楼为准。

2、文章中文字、图片重在分享,为购房者提供参考,如若发生偏差,我们概不负责承担法律责任。

3、凡注明“房天下”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属房天下,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已授权转载注明出处。

免责声明:安家啦家居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分享到: 分享到QQ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二维码

新闻推荐

图文资讯

今日聚焦

装修设计

家装家居

消费指南

装修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