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门窗 >

占路作业拒不整改?开罚单!

时间:2018-11-22 14:43:23 来源:网络整理

半岛记者 王洪智 通讯员 李长治 王子豪

占路作业拒不整改?开罚单!

在此,古岘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提醒临街门店的经营业户:请您严格按照前期发放的《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所有临街门店不得超出门窗外墙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在门窗、玻璃和外墙上张贴、悬挂各种形式的窗花贴字和各类广告,一定要守法经营。下步执法中队将继续对镇驻地突出的乱堆乱放、占路经营、乱设广告、流动摊点等问题进行严管重罚,不断“亮剑”,依法查处一批典型的违法案件,形成示范效应、震慑效应,进一步提升镇容镇貌,营造良好的环境秩序。

“这是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罚款单据,根据《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你室外作业的行为,作出限期一日内整改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请你查看并签收。”2018年11月13日上午,平度市古岘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向当事人李某某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以此惩戒该业主室外占路作业且多次劝导拒不整改的行为。这也是古岘执法中队自下沉乡镇以来开出的第一份市容秩序类罚单

镇驻地临街门店的业户占路经营行为普遍且反复性强,今天清了,明天再出来,极易反弹,这其中的原因很多,但违法成本过低也是一个重要的诱因。因此执法中队近期将按一般程序加大对临街门店的经业户室外经营、乱贴广告、流动摊点等行为的处罚力度。

2018年9月28日,执法人员巡查发现,位于古岘镇墨河路的一处门店正在超出门窗外墙从事室外维修作业,严重影响了镇容镇貌。中队当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10月10日再次巡查发现该业主并未整改,执法人员当即拍照取证,立案查处。

免责声明:安家啦家居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分享到: 分享到QQ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二维码

新闻推荐

图文资讯

今日聚焦

装修设计

家装家居

消费指南

装修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