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房花20万装修却办不了营业执照 属于住宅不能开饭店
租门面房要验房屋“身份”
“黎先生的遭遇并非个案,每个月几乎都有创业者领不到营业执照。”南京市工商部门告诉扬子晚报记者,随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深入,大批市民的创业热情被激发,每天有大量的市民到秦淮分局各办证网点咨询、办理营业执照。但同时,工商部门在日常巡查中,也发现很多类似黎先生的经营户由于不了解相关政策,在并未搞清房屋性质的情况下就匆忙与房主签订了房屋租凭合同,甚至有的是一签几年的长约,导致后期因不能办理证照使自己处于被动。
他的想法得到了家人的支持,全家一合计,决定依靠自己的手艺搞个东北烤肉店。黎先生说,自己之前就在东北弄过烤肉,手艺还行,并且全家还都能上阵帮忙。说干就干,黎先生开始寻找店铺,经过多方寻找,黎先生终于觅得一个满意的门面房,很快与房东签订了租房协议,并开始了装潢。装潢期间,黎先生也是亲自上阵全家帮忙,装潢很快接近尾声。翻翻账本,连租房带装修,黎先生一共投进去将近二十万,正准备甩开膀子大干一场,争取早些回本赢利,这麻烦事儿来了。
而对于为何这间“住宅”在以前可以开饭店呢?该位工商人员表示,前面这家经营户的营业执照是在2010年7月1日前申领的,因此不受该规定的限制。如果黎先生还是要开店,工商部门将无法为其办理营业执照,从法律的角度说,他将涉嫌违法经营。
好不容易盘下了别人的饭店,花了20多万装潢想开家烤肉店,可是到了工商部门后却被告知因为这间房子属于住宅办不了营业执照,这让市民黎先生很是苦恼。扬子晚报记者昨天从南京市工商部门了解到,最近类似黎先生遭遇的创业者不少,工商部门提醒,在创业租房之前一定得弄清房屋性质再投资。
年近四十的黎先生是东北人,在南京做运输生意也有一些年头了,之前的长年奔波让黎先生萌发了一个念头,那就是尽早转行,开家小店全家经营,这样既可以稳定下来有份收入,也可以多陪陪家人。
装修后却领不了营业执照
扬子晚报记者看到,黎先生所租的门面房就在秦淮区一条热闹的街道上,这明显的门面房为啥不给办营业执照呢?
在申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不同意办照给他。黎先生很奇怪,他盘下来的门面以前就是个饭店,怎么轮到他自己开饭店就不给办营业执照了?
向黎先生说“不”的秦淮区工商分局注册科的工作人员告诉扬子晚报记者,2010年7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就明确规定了“凡房屋产权证上的用途明确为‘住宅’的,一律不得核发营业执照。”而黎先生所租的门面房,虽然看起来像商铺,但是其实际的性质并非商业而是住宅,因此作为工商部门不能核发营业执照。
原来门面房性质是住宅
因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经营户,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必须谨慎,在确保该处经营地址可以合法办理营业执照的前提下进行签订。另一方面,也可在合同中做好相关约定,切实保护自身权益。(扬子晚报记者 陈郁 通讯员 侯小伟 伏楹)返回南京365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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