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钢铁类
◎启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加强火电、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列入去产能计划的钢铁企业,需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焦炉、高炉等设备。
◎到2020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保持97.2%以上,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大气环保约束性指标,昆明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9%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力争进入全国省会城市前3位。
◎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重点推动实施昆明、曲靖、红河、普洱、德宏等5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及周边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有色、钢铁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加快推进昆明市主城区中国铜业有限公司等企业搬迁。
煤炭方面:
◎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对于关停机组的装机容量、煤炭消费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允许进行交易或置换,可统筹安排建设等容量超低排放燃煤机组。
◎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以及城市建筑工地,实施应急运输响应。
◎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
◎削减煤炭消费量,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加快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全面推进城乡“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大力发展洁净煤技术,实现煤炭高效洁净燃烧。
◎到2020年,全省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长15.5%。制定实施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推动铁路货运重点项目建设,加大货运铁路建设投入。钢铁、电解铝、电力、焦化等重点企业要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充分利用已有铁路专用线能力,大幅提高铁路运输比例。
◎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2019年底前,昆明市基本完成;2020年底前,全省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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