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拥豪宅豪车不还钱 芜湖一 “老赖”被判拒执罪
凌峰 王伟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见习记者 孙芮
2017年3月16日,芜湖市镜湖区法院发函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遂对许某某涉嫌拒执罪进行立案侦查,于2017年8月29日在南京市江宁区某出租屋内将其抓获归案。镜湖区检察院于2018年3月12日向镜湖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许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许某某归案后因慑于法律威严,与申请执行人芜湖某建材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现已分期偿还了1200万元,芜湖某建材有限公司对许某某的行为表示了谅解。法院综合被告人许某某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遂作出前述判决。
法院随后还查明,被执行人许某某在无为县拥有豪华别墅一幢;还有劳斯莱斯、路虎汽车,登记在其亲戚名下;由许某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安徽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账户自2014年10月至2015年7月,共计收入2700余万元,但无一笔款项用于履行法院的判决,且被执行人许某某违反财务规定进行资金转移。执行人员曾在芜湖某工地找到许某某,但准备对其予以司法拘留时,因工地民工阻挠而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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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芜湖市一“老赖”,坐拥豪宅、豪车,名下公司盈利可观,但拒不还钱。记者昨日从芜湖市镜湖区法院获悉,“老赖”许某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
2016年2月,被告许某某及其安徽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与原告芜湖某建材有限公司的货款纠纷案中,被镜湖区法院依法判决支付货款1316.72万元及相应违约金。判决生效后,被告未执行法院判决,后原告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其间,虽有执行人员敏锐发现许某某为其儿子出国留学存入保证金而成功扣划27万余元,但整体执行成效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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