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株洲城区建筑垃圾处置工地管理“有法可依”!
工地主干道围挡不得低于2.5米、洗车平台需设置摄像探头……6月19日记者从市城管局了解到,即日起,《株洲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工地管理标准》(简称《标准》)正式实施。《标准》对城区建筑垃圾处置工地的环卫保洁、扬尘防治、视频监测系统、工地监管以及建筑垃圾运输行政审批五个方面立下“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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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看到,该《标准》对城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白天运输时间规定为:9:00至12:00、14:00至16:00。白天运输路线原则上应避开学校、中心城区等交通密集路段。需要跨区运输渣土的,株洲大桥、天元大桥、芦淞大桥禁止渣土重车通行;建宁大桥、枫溪大桥、石峰大桥在上下班高峰期(7:00-8:30、17:30-18:30),禁止渣土重车通行。
与此同时,施工现场工地主干道围挡不得低于2.5米,次干道围挡不得低于1.8米,临时性施工则设置全市统一的绿篱围挡。所有在建工地、项目3个月内能启动建设的,泥土裸露地块应铺设防尘网,3个月内不能启动建设的,泥土裸露地块应种植草植。
而建筑垃圾处置量达10000立方米的工地,要求设置工地视频监测系统。工地施工过程中,要设置降尘雾化炮机和洒水车辆洒水降尘,场内道路每隔50米设置1台雾化炮机,车辆必须要完成清洗车身、车轮等5项,全车干净后才可出工地。此外,还明确了洗车平台的建设标准。
市城管局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开工的建筑工地要依章执行,此前已开工工地则要按相关标准完成整改。目前,已有10余个工地整改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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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建立“诚信档案”
6月19日,记者从市城管局了解到,《株洲市城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诚信等级考核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印发。《办法》明确,由市城管部门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进行诚信等级考核。今后,违规次数多的企业,其下属车辆将无法上路,甚至取消企业营运资质。
《办法》规定,将按照日常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方式,对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实行诚信等级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季度内累计违章达到5次,将取消该车司机上岗资格,企业连续两个考核年度考核总分低于60分的,则取消其城区建筑垃圾营运资质。
该《办法》自7月1日起试行,原《株洲市建筑垃圾企业考核实施办法》同时废止。考核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市民举报投诉可拨打举报热线:2868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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