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让易地搬迁群众有“家”有“业”
为确保搬迁户“可发展,能致富”,该县通过与搬迁贫困户签订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协议,制定《资源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方案》,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资源讯 (记者/韦宏宁 通讯员/刘宗秋)近日,资源县车田乡镇石寨村村民杨培龙从偏远山区搬进该县车田苗族乡枫林阁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该安置点距县道仅100米,距县城25公里。在这里,他住进120平方米的新房,他妻子在安置点购物广场上班,孩子可在附近学校读书。
按照自治区要求,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房成本控制在每平方米1400-1600元。资源县结合自身实际,要求建档立卡搬迁户每人自筹建房资金不超过2500元。贫困户搬迁以后,对有土安置的搬迁移民原有承包土地、林地等相关生产资料承包权、使用权、收益权、继承权等继续享有;对集中无土安置的搬迁移民,其原住地的土地承包权等权益不变。
据介绍,在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的过程中,资源县始终围绕“三个有利于”原则,依托县城、产业园、重点镇安置,安置点建设选址在有利于促进当地居民就业及生活更便利的地点。其中该县在车田苗族乡枫林阁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引入桂林市万佳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将安置点内38间6500平方米门面交付该公司打造成购物广场。目前,该购物广场已有超市、家居、窗帘等10多家商户入驻,解决100名搬迁贫困户的就业问题。
据悉,在各项政策推动下,目前该县已有162户792名贫困村民住进该安置点。今年年底,该县还将推进143户585名贫困户搬进另外两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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