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笔下的北京春天:那么美,那么短暂
不过几十年前的北京就有那么种神秘的力量,甭管哪儿的人,来北京呆久了,保准都爱上。就是不待见,也得不待见出点儿别样的情感。林斤澜最后到底爱上了北京的“春脖子短”:“如果我回到江南,老是乍暖还寒,最难将息,老是牛角淡淡的阳光,牛尾蒙蒙的阴雨,整体好比穿着湿布衫,墙角落里发霉,长蘑菇,有死耗子味。能不怀念北国的春风?” 正是对北京的这种爱,使得林斤澜一个江南人成为了“京味小说家”代表人物。
没想到,文化人到底不一样,北京人都头疼的风沙,到人家笔下,反而成了让他们既恨又恋的北京特色了。
钱歌川则直接赋予风沙以“北平精神”的地位:“北平与飞沙两个名辞是有联带关系的。要没有飞沙,就不成其为北平。正同日本人久不感到地震,就觉得寂寞似的。北平若没有了飞沙,我们一定要觉得有点不够味,缺乏一种构成这个故都的要素,而感着缺陷了。同时它也许要改换一幅面目:空气会要清鲜,花草会要改色。”在他看来,没有领略过北平的风沙,不能算真正懂得北平的内蕴。“一个代表的中国人,一定能赏鉴北平的古香古色,一定能在灰尘中喝‘酸梅汤’,在大街口嚼‘硬面饽饽’,说到古物的保存,尤其要拥护古代传下来的风沙。”——好么,这绝对是真爱了。
再如郑振铎,在《北平》中他虽写到北平春天的风沙给外来者出行带来的种种不适,但是转头就要歌颂一番北平满院的春色:“太阳光真实的黄亮亮地晒在墙头,晒进窗里。那份温暖和平的气息,立刻便会鼓动了你向外跑跑的心思。鸟声细碎的在鸣叫着,院子里有一株杏花或桃花,正涵着苞,浓红色的一朵朵,将放未放。枣树的叶子正在努力地向外崛起。北平的枣树是那么多,几乎家家天井里都有个一株两株的。柳树的柔枝儿已经是透露出嫩嫩的黄色来。”
初来燕地时林斤澜怀念的是南梁邱迟的“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树生花,群莺乱飞”,对北京的“春脖子短”很不适应:“南方来的人觉得这个‘脖子’有名无实,冬天刚过去,夏天就来到眼前了”,在林斤澜看来,这哪里只是“春脖子短”,简直是“头连肩膀”:“杨树刚上叶子,柳树刚吐絮,桃花‘暄(松软)’,杏花‘旧(颜色变了)’,都才看见就暴热起来了” 。
祖籍福建的冰心极喜欢北京的春天,她在《一日的春光》里写道:“去年冬末,我给一位远方的朋友写信,曾说我要尽量地吞咽今年北平的春天。”这“吞咽”一词,用得生动,流露出一个天真浪漫的少女对北国之春的珍惜、兴奋之情。
END
与其说是怀念尘土,倒不如说,这是一个知识分子在战乱中对尘土覆盖下的旧日书斋里稳定、规律生活的怀念,大概怀念越切,下笔便越充满深情,描写也便更加细致入微:“红木书桌上,已在一夜之间铺上一层薄薄的轻沙。拿起鸡毛帚,轻轻地拂去桌上的尘土,你会感到一种难以形容的乐趣。然后你再拂去笔筒和砚台上的灰尘;笔筒刻着山水风景,你可以顺便欣赏一番,砚台或许是几百年来许多文人学士用过的,他们也像你一样曾经小心翼翼地拂拭过它……还有静静地躺在书架上的线装书,这些书是西方还不懂得印刷术以前印的。用你的手指碰一碰这些书的封面,你会发现飞扬的尘土已经一视同仁地光顾到这些古籍。”自然流露的感情,丝毫不让人感觉矫情,风沙和尘土,已经和那段安稳的旧时光水乳交融在一起。
抗战暴发后,蒋梦麟迁往重庆,在《西潮与新潮》中,他对北京充满眷恋和缅怀:“回想过去的日子,甚至连北京飞扬的尘土都富于愉快的联想。我怀念北京的尘土,希望有一天能再看看这些尘土。”
但春天太短了,所以她也“怨念”: “今年北平的春天来得特别的晚,而且在还不知春在哪里的时候,抬头忽见黄尘中绿叶成阴,柳絮乱飞,才晓得在厚厚的尘沙黄幕之后,春还未曾露面,已悄悄的远引了。”
免责声明:安家啦家居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