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公安局一原副局长被官方证实畏罪自杀
报道称,2009年,李某担任普洱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后来,李某和梁正军到孟连县调研,梁正军看中一套红木家具,李某安排一个建筑老板支付了17万余元买下这套家具送给梁正军。后来,梁正军推荐李某担任普洱市公安局副局长。公诉人说,梁正军先后两次推荐李某担任普洱市公安局副局长,两次被组织部门否决,其原因是李某在担任交警支队长期间,与很多老板关系密切,群众的意见很大。然而,梁正军再一次推荐李某,最终,李某晋升为普洱市公安局副局长这个位置。后来,李某感到事情有危机,自杀身亡。
原标题:畏罪自杀的官员名单增加:云南普洱公安局一原副局长案情披露
据新华社2007年7月消息,2007年6月,天津市政协主席宋平顺自杀身亡。其后中央纪委发布消息称,已查明宋平顺道德败坏,包养情妇;滥用手中权力,为情妇谋取巨额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共中央纪委决定并报经中共中央批准,开除宋平顺党籍。
梁正军曾任大理州公安局副局长、大理市公安局局长,普洱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等职。《春城晚报》8月24日的报道称,公诉机关指出,梁正军不仅在工程项目上收钱,还利用局长职务进行“卖官”,先后为6名下属晋升,其中就包括李某。
在李乐澎自杀的案情遭披露前,近两年最为人所知的畏罪自杀干部即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原主任张阳。
8月24日午间,澎湃新闻()记者从普洱警界人士处获悉,李某即曾任普洱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的李乐澎,但他对李乐澎自杀的时间已经“记不太清”。
新华社后续报道指出,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及有关部门遵照中央指示,对王宝森的经济犯罪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现已查明,王宝森在任职期间,滥用职权,大肆侵吞、挥霍、挪用公款,腐化堕落,是一个犯有严重经济罪行的腐败分子。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决定,开除王宝森的党籍。
王宝森违法犯罪的主要事实有:贪污公款25万多元人民币、2万美元;挪用公款1亿多元人民币、2500多万美元,供其弟、姘妇及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进行营利活动,造成1300多万美元的损失;挥霍大量公款,营造豪华别墅,购买高级公寓,长期包租宾馆客房,作为享乐场所;违法批贷巨额资金,造成大量资金流失;道德败坏,生活糜烂。
解放军报社微信公号“钧正平工作室”随后发布的评论指出,张阳以自杀手段逃避党纪国法惩处,行径极其恶劣。
更早前,1995年4月,北京市委原常委、原副市长王宝森畏罪自杀。新华社当年的报道为“北京市常务副市长王宝森慑于反腐败威力自毙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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