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房地产市场有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将被重点打击!
3.发布未取得许可或备案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销售广告;
12.在项目开发建设中,恶意拖欠相关税费、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
6.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
7.未按规定办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手续的;未按规定履行物业承接查验义务;
各区县将进行全民巡查
2.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
5.通过更改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
1.无照从事房地产开发,将未竣工验收的物业、房屋交付管理使用;
9.未依法履行物业公共秩序维护义务,导致群发性失窃事件、消防事故、治安事故等发生,致使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
6.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
3.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
从巴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获悉,为进一步整顿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有效治理房地产行业乱象。近日,巴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巴中市房地产市场乱象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决定从2018年11月到2019年9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
5.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
4.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途径捏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3.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事项;
3.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
1.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
11.通过暴力手段阻碍物业项目正常交接,勾结社会闲杂人员滋事骚扰业主;恶意关停业主水、电、气等行为。
6.擅自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0.商品住房的装修价格水平未明码标价,存在价格欺诈,在标价外加价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
13类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巴中市住建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区县专项行动进行检查和指导督办,对工作不力、巡查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地方和单位予以通报。
重点打击这些行为:
5.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房产升值或者投资回报。
6.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
13.不落实农民工工资的首要责任,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施工总承包企业工程款,恶意拖欠、挪用工程款、材料款、农民工工资等。
9.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销售价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
10.未做好电梯日常使用管理工作,未及时督促检查维保单位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和维护保养质量;未按照规定对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及时养护、修复,影响物业正常使用;
1.无照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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