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中院强制执行一涉案被占房屋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处房产被案外人某文化公司占用了。执行法官经调查得知,原来,被执行人潘某也拖欠了该文化公司的债务,至今没有偿还,该文化公司便占据了这处房屋用作办公场所,拒不搬离。
中青在线上海10月18日电(翟珺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烨捷)涉案房屋已经裁定给申请执行人受偿抵债,案外人一直占用,原来,被执行人也拖欠了案外人一笔钱款,案外人便以此占据了房屋。
据了解,该文化公司曾经向上海市二中院提出执行异议,但由于该公司未在法院通知规定的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经再次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该公司仍未缴纳诉讼费,今年1月,上海市二中院已经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将该公司按照撤回起诉处理。
在这起执行案件中,上海市二中院依法评估拍卖被执行人潘某名下位于本市杨浦区的一处房产。然而,该房产经过二次网上拍卖和公告变卖,但均未成交。今年8月28日,上海二中院裁定将上述涉案房产以人民币1906万元给申请执行人林某受偿抵债。
对此,陈华荣耐心地对他们进行了释法:文化公司主张被执行人也拖欠了他们的钱款,这与林某一案是两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更不能擅自占有该处房屋。此后,执行法官再次强调了限期搬离的要求,并表示届时若未搬离,将对文化公司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今天下午2点半,陈华荣一行来到了涉案房屋所在地。屋内依旧可以看到文化公司的办公痕迹,但仅有一名声称为公司志愿者的女士在场。陈华荣表明了身份,并告知了今天前来清场的缘由,要求该女士配合执法。该女子一开始并不愿意离开,而是打通了文化公司经理的电话,向经理进行请示。电话中,该经理态度强硬,表示“我们就是不搬!”“我今天就是依法来清场的,由不得你说不搬,”陈华荣同样态度明确,并告知该经理,留在这里的办公物品今后若要搬走请自行联系林某,若逾期不搬林某可自行处置。
公告张贴之后,陈华荣又两度前往现场,再三进行了释法说理,督促该公司尽早搬离。然而,到了10月11日,该文化公司依旧没有搬走。清场公告的限期已满,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陈华荣决定对该房屋进行清场、交付。
9月11日,执行法官赶赴该房屋所在地张贴了清场公告,要求占用该涉案房产的单位或个人与公告之日起30日内搬离并清空房屋。当天,陈华荣了解到,这家公司一般由几名志愿者轮流坐班接待客户,公司老板平时并不到场。这几名志愿者声称,潘某已经承诺将房屋抵给他们了。
随后,陈华荣在对该房屋内的物品一一进行拍照取证之后,将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林某,并当场签署了交接笔录。自此,已经判给林某的房子终于到了交付到了林某手中。“感谢法官尽心尽责为我执行,终于拿到了房子。”林某对执行法官发出了由衷的感谢。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市二中院)执行法官陈华荣前往现场张贴了清场公告,之后两次赶赴现场对该案外人释法说理,但案外人依旧拒不搬离。今天,在已经超过清场公告限期搬离之日后,陈华荣法官一行再次来到涉案房屋所在地,对该房屋进行了强制清场,并交付申请执行人。
现场女子一度拒绝离开。对此,陈华荣当场亮出了拘传通知,表示如果抗拒执法,法院将对其进行拘传。女子眼见盖着公章的拘传通知,得知法官要动真格了,立即拿上自己的物品离开了。
如今,房屋已经被法院裁定给林某受偿抵债,文化公司理应搬离。但是,经过沟通,该文化公司提出,被执行人也欠了他们的钱款,始终不愿意搬走。房子拿不到手,林某的权益仍旧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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