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卖父母房产是不是罪?
老两口被赶出家门
直到被陌生人赶出家门的那一刻,陈女士和丈夫才知道,自己辛苦拉扯大的儿子,为了自己的私利竟偷偷将父母房屋产权转移并卖给他人。
除了可追究盗窃罪外,比如为骗取登记制作假身份证、假结婚证、假公证书的,可以以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或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伪造身份证、冒充产权人等手段,以其亲属的房产证作抵押骗取他人借款,也可构成合同诈骗罪。再有,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编造行为恶意办理房产过户,为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根据刑法规定可构成贷款诈骗罪。
这类案件往往会涉及到公证机构出具虚假的委托公证。2011年,因房子被儿子偷卖,流落京城街头的杨大妈老两口状告某公证处审查存在过错,历经两审最终在法院调解下获赔85万元。
公证审查不严可追责
原来几年前,小赵因为还不上高利贷,便到街头花钱办了一张假房产证,把父亲的真房产证调包后,委托朋友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小赵以此房产借了贷款,后来因无法偿还贷款又将房子转卖给他人。
房产证上确实是自家的地址,但所有权人却是陌生名字。陈女士蒙了,赶紧到房管局查询,发现自家房屋的所有权早在数年前就被转移了,而转移后的第一个所有权人是儿子小李。
支招
“利用近亲属关系的便利,采取欺骗、窃取、伪造、变造房屋权利人的房产证、身份证等手段,通过提交虚假申请文件,骗取房屋登记,应该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付律师说,但案件发生后,房屋原有权利人往往会因念及私情、旧情,放弃追究违法行为人刑事责任的要求,仅仅通过民事途径解决争议。特别是父母与子女这种特殊关系,大多不愿向警方报案,或有意偏袒,使子女逃避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即使房屋登记机关等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往往因涉及亲属关系或房产买卖等,被认定为民事纠纷,而难以启动刑事立案程序。
释法
类似的一幕幕情景近年来在各地频繁上演,诸多父母因为子女的不孝,在本该享受幸福的晚年,却沦落到无家可归的地步。
“辛苦大半辈子攒下的房产,就这么不明不白地被儿子卖了,真让人心寒呀!”伤心欲绝的陈女士回家正要痛斥儿子,没想到小李已留下一封信离家出走。
付学军律师介绍,按照“公证法”规定,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因过错给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由公证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陈女士和老伴住了30多年的老房子,突然成了别人的财产。前年8月的一天,一位不速之客闯进陈女士家,从包里掏出一个房产证说:“这房子是我的了,限你们一星期内搬走。”
频发原因
儿子失踪了,房子又被黄某转卖给其他人,陈女士无奈只得以审查过错为由将某公证处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赔偿60万元。
房屋登记机关失去处罚依据 难辨真假
四川一女子魏某就因为盗卖父母房产被判犯有盗窃罪。魏某偷拿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及找人冒充父母等手段,偷卖了父母的房产以及丈夫姐姐的店铺。魏某的行为令其父母非常寒心,强烈要求追究她的刑事责任。法院审理后认定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其亲属的产权证后将房产转卖、过户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加上骗取他人借款所犯的合同诈骗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4年。
千万保管好自家房本
女儿办假证调包真证
付律师告诉记者,按照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因此是否追究主要看近亲属的态度,如果近亲属要求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就要追究刑事责任。
此类案件为何频频发生?付律师分析认为,除了社会诚信体系薄弱外,此类案件的违法成本较低,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违法行为发生。
父母怒报警女儿被捕
而对于房屋权利人,对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权属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是公民民事权利的重要凭证,应当严加保管,要预留复印件,原件可在不显著位置做特殊防伪标记;子女或他人动用房产证、身份证等重要证照、证件,应当详细问明理由,仔细辨别对方用意,必要时自己持证到场确认是否属实,相关证件归还时应当认真核对真伪,防止被欺骗或调包。在发生被骗进行登记的,应立即向公安、房屋登记机关请求权利保护。 J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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