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漯银监罚决字〔2018〕6号)
河南银监局漯河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漯银监罚决字〔2018〕6号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李文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对中原银行漯河分行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集中度管理不力,未对集团客户统一授信;违规通过重组贷款、以贷收贷等掩盖资产质量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行政处罚依据《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第六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集团客户授信风险提示的通知》第二项第一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5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漯河银监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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