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立法再加速,更多细节出台,其中关乎你我的是……
其中,房地产税法被列入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和财政部负责。
4月27日
《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健全地方税体系,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党中央已经批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对本届五年的立法工作作出统筹安排。
“目前,我国对房地产征收的税主要是集中于流转环节,一般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所得税6种,有时还有带有附加性质的教育费附加等,但在保有环节,除了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对个人所有非营业房产免税的房产税,基本没有针对居民住宅保有环节所征收的税。” 太平洋证券宏观分析师肖立晟表示。在保有环节,房地产税正是补齐立法框架内缺失的重要一环,针对保有环节开征房地产税的主旨既是为了完善税制,也是为了补上财产税的缺失。
由于土地制度存在一定相似性,以香港的房地产税征收为例具体分析,香港通过对不同环节不同税种的设置并辅以特定税种灵活调节的制度安排,可以在房地产周期的不同阶段对具备调节安排的税种在税率方面进行适当调整,如在房价低迷时对刚需群体的持有税(如物业税)进行适当减免,而在房产交易过热时对交易税(如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予以提升,降低市场对房价大幅波动的预期,减少房产投机行为,使市场主体回归刚性的消费需求,从而营造房价平稳的环境。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安标会后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立法规划明确了立法项目的提请审议机关或牵头起草单位。落实的关键在于法律起草和牵头起草单位。承担牵头起草任务的单位要按照“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落实的要求,拟定起草工作计划,包括工作进度安排,主要问题的解决思路和步骤,起草工作负责人、参加单位和工作班子等。要改进起草工作,着力研究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力争把重大问题、重大分歧解决在起草工作阶段。
许安标还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按照立法规划要求认真完成各项任务,包括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实施立法规划的督促、协调、指导、服务工作,完成承担的立法起草工作任务,负责研究和完善提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工作等。
财政部部长刘昆表示,今年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
许安标称,对于列入立法规划一类的立法项目,原则上应当完成,因情况发生新变化,确实难以按计划提请审议的,或者需要作出调整的,有关方面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说明。
3月25日
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表示,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部以及其他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起草和完善房地产税法律草案。房地产税总体思路就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按照这样一个总体思路。目前,我们正在设计、完善,同时再进行论证和听取意见。
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房地产税法被列入预备审议项目。由有关方面抓紧调研和起草工作,视情在2018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审议。
3月11日
3月4日
3月5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出,2018年将继续加强立法工作,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研究制定房地产税法。
此次列入五年规划的一类项目有69件,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二类项目有47件,即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三类项目是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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