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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法院设立“曝光台”:老赖,法院喊你快还钱!

时间:2018-09-04 22:57:25 来源:网络整理

法定代表人:徐勤富

基本案情:

身份证:1101111981****0618

金某与那立民、北京鸿都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燕都立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房山法院调解,那立民、北京鸿都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燕都立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原告金某借款本金577万余元及违约金87万余元。调解书生效后,那刚以其个人名下所有财产,为被执行人欠金某的所有款项做连带责任担保。

法定代表人:李学增

基本案情:

基本案情:

天津市青木莱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邱某与张得秀、宿秀娟、河北沧庆商贸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被告张得秀于2017年4月22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邱某七百万元。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并未按约定偿还借款。

基本案情:

陈佑喜

后经法院调查发现,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梁小明的某银行账户多次有大额交易,且交易金额远超过本案的执行标的,但其始终未主动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

经法院调查,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陈佑喜某银行账户多次有大额交易,交易金额远超本案执行标的,但其并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经法院调查,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在某银行的账户多次进出大额资金,最多时账户余额达50多万元,已超出判决确定金额。

北京飞运构件厂

基本案情:

执行标的:35万余元

经法院调查,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马振远才与妻子协议离婚,并借此约定把位于房山区的某宅基地归其妻子、儿子、女儿所有,致使拆迁款转移于其家属名下。

身份证:1101111988****1038

张晨阳

张得秀

执行标的:9.9万余元

执行标的:36700元

北京嘉力恒业地质科技有限公司与陈佑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房山法院判定被告陈佑喜给付原告北京嘉力恒业地质科技有限公司货款62500元。执行阶段,法院已强执25800元。

经法院调查,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仅履行5万元,剩余案款一直未履行。

经法院调查,被执行人张得秀将其名下一套房产以335万元的价格向案外人出售,所得案款未偿还申请人邱某。

谢某与马振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房山法院判定马振远给付谢某货款344017元及案件受理费6460元。

梁小明

基本案情:

身份证:1101051961****0035

王朝

执行期间,该公司将某处场地使用权及地上物以130万元转让给另一公司,转让金并未偿还申请人汤某。

身份证:1101111969****5016

北京金隅砂浆有限公司与天津市青木莱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勤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房山法院判定天津市青木莱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北京金隅砂浆有限公司货款48万余元、逾期付款损失6.9万余元及案件受理费4658元。

经法院调查,担保期间,那刚将自己名下车辆、房屋财产转移至前妻名下。

上述案件承办法官:许法官、赵法官 联系电话:010-60315808、010-60315809?

经法院调查,调解书生效后,法院强制执行14475元,剩余案款王朝一直未给付。

执行标的:700万元

陈某与北京晓野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梁小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房山法院判决,判定梁小明及北京龙乡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共同赔偿陈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99542.25元。

执行标的:17525元

身份证:1102251971****063X

身份证:1102251956****0019

汤某与北京飞运构件厂(法定代表人:李学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房山法院判定被执行人北京飞运构件厂给付汤某水泥款167000元。

马振远

执行标的:11.7万余元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洪雪)近日,房山法院设立曝光台,集中公布了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调查发现,其中包括2家企业和6名个人,均存在故意转移财产,恶意规避执行的行为,已经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为此,房山法院决定对这8名老赖进行信息曝光,呼吁社会公众向房山法院提供以下犯罪嫌疑人的行踪和财产线索,并对有高消费、转移或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的进行举报。

基本案情:

被执行人王朝的银行账户有多次大额交易,交易金额远超本案执行标的,但其却一直未履行相关义务。

身份证:3426251966****295X

执行标的:55万余元

基本案情:

那刚

刘某与王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房山法院调解,被告王朝同意归还原告刘某借款32000元。

执行标的:66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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