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妻给未满周岁的外孙女买学区房 这套房能算女儿个人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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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
方案二是写女儿一个人的名字。可是,女儿已然结婚,女儿婚后所得的房产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赵阿姨夫妻俩出钱会不会也算是对他们夫妻双方的赠与呢?
宁波的赵阿姨去年做了外婆后,一门心思想通过购买学区房让外孙女接受更好的教育。但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才能既不伤了家庭和睦,又能避免万一女儿女婿婚变导致财产流失?为这些事,赵阿姨愁了几个月,直到昨天拿着公证书走出宁波市天一公证处的大门,心里的巨石才落了地。》》》推荐阅读:合肥女子为给孩子上幼儿园买学区房 都装修了房主又变卦
赵阿姨的独生女儿2015年结婚。给女儿的婚房是赵阿姨夫妇几年前就准备好了的,写女儿的名字,婚后也算是女儿的婚前财产,赵阿姨是放心的。
现金交付等方式无法进行公证
她解释,根据《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子女婚前,父母为其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但在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如果仍想作为父母对子女个人的赠与,不作为其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父母做出明确表示。实践中,存在子女婚姻破裂之时,购房一方父母已逝,房产归属默认为对夫妻俩的赠与的情况,再要说明父母生前意愿,举证困难重重。
方案四是写外孙女的名字。可是,“娃娃房”的问题也不少。比如按揭、转手麻烦重重;比如女儿女婿万一关系破裂,这套房产归属也会惹纠纷。
天一公证处公证员说:“这是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实施以来,我们公证处做的首例父母通过首付款结合贷款的方式给已婚子女买房并明确约定产权归子女一方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公证。”
外婆要给没满周岁的外孙女买学区房
最后,赵阿姨夫妇当场领走了公证书。她形容:“进门到出门一个小时不到。有了这份公证书,我们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
不到一小时拿到公证书,放心了
公证员问:“你们申办此项公证目的、用途是什么?”
去年,外孙女出生了。“我女儿跟我们的想法是一样的,为了给孩子一个更好的教育环境,想买套学区房对口更好的学校。但一路从农村学校读上来的女婿很反对,认为读书靠自己,没有买学区房的必要,自然也不想出钱。”女婿一家不愿意出钱,女儿女婿为此闹了矛盾。赵阿姨夫妻俩准备自己出钱,虽然这几乎要耗尽他们所有的积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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