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开展专项行动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
专项行动整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未及时退还买受人认筹金;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合法权利等。
新华社贵阳8月15日电(记者 施钱贵)记者从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贵州将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投机炒房行为、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等,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贵州省明确,城市政府是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责任主体,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工商、价格、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查处机制。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将依法采取责令限期整改,处以罚款,取消网上签约资格等措施。同时,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人员公开曝光,并纳入失信惩戒范围。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整顿内容主要有:投机炒房行为、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虚假房地产广告等。其中,专项行动整顿的投机炒房行为包括:取得预售许可证10天内,未将已办理预售许可的房源一次性公开销售;通过“首付贷”或者“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变相垫付首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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