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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银行与房地产良性互动

时间:2018-08-13 19:56:42 来源:网络整理

  一方面,银行应严把风险关口,全面落实房地产行业政策。要审查贷款资金流向,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对于房地产企业,加大审查力度,不向具有“四证”不齐全、资本金未到位等情况的资质不合格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支持;不为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的项目提供通道或信用担保。对于居民用户,发放的消费贷款需要客户提供发票等购物凭证,严防通过“首付贷”、消费贷款、信用卡透支等方式将资金转移至房地产市场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大量人口向一二线城市流动,伴随着房价高企、限购限贷等因素,促使一部分住房需求由购房市场向房屋租赁市场转移。在一二线等热点城市,亟需建立起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目前还存在租赁房源供给不足等问题;三四线城市去库存压力依然较大。同时,在房地产市场融资方面,存在着违反宏观调控政策为房地产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个人消费贷款变相流入楼市等乱象。

  总体来看,我国房地产市场已经走过高速发展时期,增速正在逐渐放缓,一些风险隐患显现。因此,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房地产行业的着眼点更多地放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调控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实行差别化调控上。

  另一方面,银行要加大对住房租赁市场的支持和服务力度。一是可与房地产企业合作,通过签订租赁权转让协议的方式将待售房源变成长租房源,向符合相应条件的租户发放租房贷款。二是可与地方政府合作,在住房租赁平台交易撮合、信用评价等各个环节提供相应的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三是可通过信用卡分期为客户提供融资支持,手续费低于第三方租房平台所收取的服务费,且提前还款无需支付违约金。银行进入住房租赁市场,既可促进住房租赁金融朝着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也有利于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加快形成。

  不久前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三个良性循环”,其中之一是实现金融与房地产的良性循环。银行是金融业的主体,实现金融与房地产的良性循环重点在银行,这也是银行业乱象整治的重要内容。

  银行业作为为房地产企业和居民提供金融服务的主要金融机构,应采取疏堵并举的策略,整治乱象,降低杠杆,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此外,银行还应坚持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在坚决遏制投机性、投资性购房需求的同时,在额度、利率等方面采取措施,合理满足居民购买首套住房需求,适度支持改善性购房需求,积极稳妥助推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去库存。(董希淼)

促进银行与房地产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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