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交往中的金钱问题闹上法庭,通常涉及房子车子
如果是发生在婚外情当中,因为有公序良俗的考量,原配起诉要小三归还,只要有确凿证据支撑的,小三往往被判返还。正如前段时间杭州比较轰动的豪宅武林一号价值3000余万元的房产执行案一样。
但是最高院认为,在婚姻关系期间,还是应该遵从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无法对共同财产划分个人份额。在没有重大理由时也无权分割。因此,一方擅自赠与的行为应该是全部无效,而非部分无效。也就是说,小三应该全部返还,而不是只还属于原配的那一半。
从事家事审判的法官,以及婚姻家事律师说,这类赠与纠纷,他们经常能够接触到,而闹上法院的都是财物支出比较大的,通常都是涉及到车子和房子。
但是,这类审判结果对同样出轨的男方是没有谴责的。然而婚外情应该是两人共同背负的,分手后男人转身求得原配原谅,然后统一战线把钱要回来,其实也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
最高院还列举了其他国家对此类问题的判定,比如《美国统一婚姻财产法》规定,当一方配偶对婚姻财产行使管理、处分权时,其在1年内以婚姻财产赠与第三人的礼物累计金额不得超出500美元,或者根据该配偶的经济能力来判定是否合理恰当。超过500美元的必须经由配偶双方共同赠与,否则,另一方配偶有权启动返还之诉。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中曾经有一期专门探讨了婚外情中的财产赠与纠纷案例。也谈到目前司法界对此类纠纷的另一种声音,认为仅仅判令小三返还,不能体现对婚外情另外一个过错方即出轨方的惩罚。是否可以判定归还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原配的那一半财产,而另一半视为出轨方对自己的那一半财产的独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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