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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房地产交易大厅推出“放管服”改革新举措 提升服务水平

时间:2018-07-27 14:40:07 来源:网络整理

由三部门联合成立统一的监管机构,全面负责“一窗受理”的审批程序运行、人员劳动纪律、工作秩序维护、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投诉调处等方面的监管工作,真正实现工作高效运转,服务群众到位的目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呼市两级政府关于政务服务改革的有关要求,市房地产交易服务大厅实施了“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改革举措。办事群众只需准备一套资料,排一次队就可以申请办理;房屋交易和税务办理时限实现了即来即办;不动产也由原来的办理时限压缩到现在的5个工作日。基本实现了“一窗受理、一套标准、一站服务”的工作目标,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和企业,工作效率大幅度提高。

积极建设“政务服务网上受理”系统,逐步实现网上申请分流办理模式,有效推进数据互联互通。依托政务服务网上受理系统达到数据共享功能,即:凡是从前提供过的申请材料,均可经由该系统直接调用,无需群众重复提交,有效减少前置条件和申报材料。采取“容缺预审”、“容缺受理”的新举措,推进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分类整合、流程并联优化、后台审批高效。

四、成立统一的监管体系

房管、税务、不动产登记三个部门共同研究,总体设计,统一整合为“统一咨询、统一受理”。改“一事一号”为“一类一号”,三部门各自派驻受理人员,实行“品”字型共同受理,群众办一件事只需到一次前台窗口。 

下一步,按照中央、自治区“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和要求,服务部门还将深挖潜力,在现有的一窗式受理的基础上,要求后台并行办理,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目标,提升办事群众满意度。

一、整合设置咨询台、受理窗口,实行“一窗式”服务

五、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优势

三、制定统一的业务标准

房管、税务、不动产登记部门,共同制定统一的咨询解答标准、统一受理要件、统一流程、统一受理标准。将收缴要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在官方网站、房屋交易服务大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方便群众了解办事流程。

具体改革举措如下: 

“一窗式”受理的核心是实现受理和审批权相剥离。三部门各自派人统一受理业务,受理后从共同建立的“数据、信息中间库”中按职责分工调取数据信息,进行存档、审批,真正实现“受审分离”。对拒收件、执行制度不到位等情况全部纳入监督范围,从根本上阻止后台审批单位参与收件或带出审批的情况,有效杜绝行政审批体外循环现象。

二、推进“受审分离”,实行“集成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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