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官商勾结、非法经营房地产”的违法建筑,先打“腐窝”背后的保护
上级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来查,你就躲避;走孙悟空出来大飞天空。行政执法取证难。您贴封条、走就扯;您停电停水、走就供;行政执法遇硬不敢碰、因由癞蛤蟆爬风箱、两头受气,看着满肚子的毒瘤难解。是我国当前腐败生存的根源。
6、高阳镇平湖大酒店旧房改造项目:2016年4月7日接高阳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来文,高阳镇青树路段6号(原高阳镇平湖大酒楼)正在进行旧房改建,未取得任何建设手续。我局监察大队立即前往调查,经查,该项目土地共分为3个部分,高阳镇高新社区150平方米,高阳镇政府出让土地151.2平方米,钟少成移民土地60平方米,合计为361.2平方米(有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移民划拨用地审批表、高阳镇高新社区证明材料)。因土地来源问题复杂导致原房屋无法办证,改建也无法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原旧房属砖混结构,2002年建成投入使用,已经有15年之久,通过武汉怡恒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房屋安全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D级危房。调查时旧房已拆除,正在进行基础工程,由于该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建设,我局监察大队现场对其强制停工,当即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云规停字〔2016〕第37号),同时给高阳镇人民政府送达了《云阳县规划局关于对在建违法建筑现场实施监管的函》(云规监函〔2016〕04号)。2016年4月28日,再次同电力公司一道前往高阳镇,对高阳镇平湖大酒楼旧房改建项目停止其施工用电,现场会同高阳镇人民政府城管办和高阳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强制停工。2016年5月16日向云阳县人民政府提交关于强制消除平湖大酒店违法建筑的请示。2016年5月25日,前往高阳镇张贴《关于强制消除高阳镇平湖大酒店违法建筑的公告》(云阳府消公〔2016〕17号),现场会同高阳镇人民政府城管办和高阳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再次强制停工,同时向高阳镇人民政府送达了《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责令消除在建违法建筑的通知》(云府责消字〔2016〕第17号)。2016年6月22日,再次函告云阳县供电公司,《关于对高阳镇平湖大酒店违法建筑停止供电的函》(云规函〔2016〕125号),同时催促高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对云阳县高阳镇平湖大酒店违法建筑强制消除的函》(云规函〔2016〕126号)。现场会同高阳镇人民政府城管办和高阳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又一次对施工现场强制停工。(看正在进行基础工程时就有人举报,各种处理最终造成15层,请问保护伞是谁呀)
4、该项目位于云阳县高阳镇派出所左侧,谭勇以建高阳育苗幼儿园名义取得国有划拨用地1003.26平方米,批准容积率为≤1.6。实际用地面积1463.26平方米,分别建成幼儿园2+1F吊1F,面积约1200平方米,商品房6+1F吊6F,面积约9000平方米,已全部销售完。目前已向高阳规建所缴纳了罚款20万元及配套费32万元。
作者:李家清、不是律师和记者,关注社会民生(特约)。
严厉打击“官商勾结、非法经营房地产”的违法建筑,先打“腐窝”背后的保护伞、维护法制的尊严。
以上三个方面:从始到今,群众举报纠纷连篇不断。高阳镇政府、城建办、规建所、国土所、县国土和房屋管理局、县规划局、县建委、县工商局、县信访办、县纪委及监察委,对群众举报高阳镇政府“官商勾结”非法审批、打着“两强”移民联建房、移民联建房的幌子,无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少批多占、超胖超高、无《房屋面积测算报告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意见或工程质量安全鉴定报告》、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房、有险不除。无销售许可证、无资质、逃费逃税在黑市场中销售违法建筑的物证存在,政府假睁眼瞎、耳朵聋;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现处罚难、停电停水难、拆除难、要款难,尽早要给历史留下大悲剧。
主管部门遇到背后保护伞雄厚,不敢碰硬,摸底不清、查处不力,让国有资源和资产私自变成官商勾结的遥钱树,产下社会毒瘤,使人民群众强烈不满。
7、金鑫花园属“两违”建设建筑面积1.2号楼9458平方米、3号楼3996平方米、4号楼10098平方米 5号楼2274平方米 6号楼7307平方米 共33133平方米。
高阳镇前几介领导一调走,人走祸走,新调来领导,实行“上两保下两保”上两保:一保防调查原领导、二保防调查原领导违建垢泥;下两保:一保管辖内腐窝黑洞,二保作虚假调查。使百姓年年举报象挖种一样,看你有何大收获。
云阳县工商局经重庆市工商局批准,对高阳镇“玉石苑”项目的王德英和李小刚非法经营房地产立案调查,立案时间为2016年6月24日,查来查去无果。
特请重庆市人大常委、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察委,共同加强对云阳县好好的整理;要求、1、依法责令云阳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监察委,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县规划局、县建委、工商局齐抓共管。2、是对云阳县“两违”建筑背后的保护伞严重打击。3、是对一些领导,查处“两违”建筑不力,阳奉阴违,要依法追究领导责任,让他清醒头脑。4、是对故意躲避、刁难、不配合行政监察执法人员调查取证的,要依法采取停电停水,至履行处罚之时止。5、对“两违”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铲除要零不容忍。6、是要加强对“两违”建筑罚款,收缴支配的审计监督,预防以权黑吃黑。7、是对这些“腐窝、污垢、”翻土除根,清洗亮底。切实打掉“官商勾结”非法经营房地产逃费逃脱的销赃气焰,挽回流失资源,给人民一个幸福安康,恰守安居落业。
10、肖前平身为高阳规建所工作人员,以离婚不离房,离婚不离床,逃避责任,暗中利用职务之便,以妻子黄美玲、妻弟黄祖椎(异居)、堂外侄谭显安原住宅改、扩建为名,在多门弄虚作假非法获得审批,建成8个门市21套住房,逃费逃税成商品房买卖,获得暴利共享的事实。为何不依法追责处理。
9、滨湖公园楼(刘鑫)属“两违”建设 总面积16324平方米,规划审批11764平方米,超面积4560平方米,10层吊一层 共11层。
3、位于高阳国家电网旁有2个项目都叫魏太全、魏光明联建房,一个属于“两强”建设,一个属于“两违”建设。联建牵头人都是魏光明,“两强”项目已办理重规选云阳村镇字〔2011〕28号、地字第云阳村镇字〔2011〕36号,批准用地面积为531.60平方米,高阳镇人民政府默认的是砖混结构5+1F,实际建设规模为框架10+1F,建筑面积约5847.6平方米,按照这个标准,实际建设超5F,超面积约2658平方米,超面积高阳规建所已经罚款,金额约70万元。“两违”项目复工证审批建设规模为9F,总建筑面积7546.68平方米,实际建设规模为11+1F,总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超审批面约3000多平方米,高阳规建所已下处罚决定书,罚款金额为140.7568万元。
2、高阳镇刘忠明移民联建房项目属“两强”移民联建房,刘忠明是高阳镇“两强”人员,按政策在高阳新场镇取得60平方米建设用地,与姜奎、刘光武签订《还房协议》,约定房屋建成后还刘忠明门市及住房,整个项目由姜奎、刘光武出资建设。该项目实际用地约640平方米,向高阳政府缴纳移民宅基地费13500元和两强人员占地保证金30万元,向高阳规建所缴纳城市建设配套费50万元(下欠47万元)。该项目向高阳政府报送的建设方案中显示为框架12F,总建筑面积7312.27平方米,而实际建设规模为框架12F/吊4F,总建筑面积约9700平方米。现该项目已停工,高阳政府正在处理之中。
但我也不怕丑,挨过不少毒打、经受过一次持刀、持枪将我绑架毒打,扔到荒山草地。只要我有口气,没在腐败面前低个头。在几家媒体赶赴相助,有刑侦大队及司法机关领导到医院看望和慰问。在我卧底摸索腐败、黑恶劣势力生存天涯,线索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供纪委和司法机关,由于没有不透风的土墙,纪委和司法机内鬼卸漏举报。遭到以鲜血的疼痛,换来不少真人真事,改变不少爱吃拿卡要、贪污贿赂、扰乱社会秩序黑恶劣势力的人生命运,敬请他们在高墙内安安静静地学懂规矩、回想以前、何必至今。这是我文化低落、百姓身份低落、好学法律取得的成就,赢得各界人士的好评。
以为我在早网上公布过,不是律师和记者,但我也不是骗子,谁敢说我诈骗钱财、揽生意,请他拨打当地110报案,随时配合调查。我走过17省,被公安机关多次核查,不属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俗称我专门管闲事的刁民,勇于用事实在法律法规面前说真话,印证了我依法维护正义,将我管闲事无可奈何。
特请各界人士评论:云阳县两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纪委及监察委,对查处“两违”建筑事件,相互推诿、扯皮、踢皮球,井水不换河水,谁也不想履职。无论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察委交办、市法制办执法监督的红头文件,县长的批示、县政府下发的拆除令、县督察主任组织召开的专题会,比放个屁就如,都不依法查处,败在歪风邪气手中藏着什么猫腻。
云阳县规划局对高阳镇违规建房和违规销售房屋中涉嫌违法行为,抽查了16个建设项目调查情况:云阳县国土局对高阳镇违规建房和违规销售房屋中涉嫌违法行为,抽查10个建设项目调查情况:其中:以下11个案例供给观众了解。
此文:代表作者观点,由作者承担法律责任。有弱点地方,特请广大法学人士、新闻媒体、各界人士向我提出批评指正,我虚心接受,联系电话:13686228699。
对16个片区的抽查梳理说明,具有举报人指正,存在摸底不清,隐瞒瞿诗辉地面积170.59平方米;隐瞒魏太全、魏光明4栋;隐瞒刘光武7栋;隐瞒陈刚1栋,隐瞒姜廷友、姜廷云2栋,刘明光隐瞒7栋,隐瞒张册辉10栋,隐瞒任治安4楼1底1栋、10楼1底1栋;隐瞒周兆军2栋;杨家友以居委会的名义,建了3栋、广播站的名义2栋、文化站的名义2栋;隐瞒沈秀海在小广场以高阳国土所的名义建1栋13层。高阳镇违法建筑有160多栋,隐瞒不报、压案不查,不查处的理由在何处,不与说明。
1、高阳镇玉石苑项目属“两违”建设项目,原“两违”审批方案为6栋,分别为A栋25+1F/吊2F、B栋8+1F、C栋8+1F、D栋8+1F/吊6F、E栋8+1F/吊6F、F栋7+1F/吊4F,已缴纳“两违”款790万元(由于还有部分“两违”款未交清,只核发了F栋复工证,其余无复工证,“两违”欠款由高阳镇人民政府负责追收)。实际建设为A栋25F/吊2F、B栋8+1F、C栋8+1F、D栋8+1F/吊5F、E栋8+1F/吊5F、F栋7+1F/吊4F。玉石苑移民联建房项目部在2013年10月13日和2014年4月26日分别向高阳镇人民政府和云阳县“两违”整治办提交了一份建设农贸市场的申请,申请将该项目A栋下部三层原设计为一般商业用途的房屋改为农贸市场,因此需要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由于该项目“两违”款还未交清,所以调整方案一直没有通过。
1、俗称“两强”人员,是指不尊重山峡移民的狠人,政府无奈、处于仁义道德,强制移民,强制后靠。划拨60平方米宅基地,可建3层。无资质的房产老板“官商勾结”以“两强”移民户不出资得房又得金,钻“两强”移民联建房的死空子为幌子,在政府非法获得审批蒙骗过关,逃避制裁。获批后,房产老板乱超胖超高存在的危房,无销售许可证,在黑市场销售,逃费逃税成商房买卖,政府连牙根也不敢吭声。
上述事实:看这些政府官商勾结、无法无据给无资质的房地产老板,一批几千平方米、甚至几万平方米,批少多占、超胖超高、乱占国家资源,非法经营房地产获得暴利暗中共享,以社会风气无证、无据的卖淫乐蒙丑,无可奈何。
3、“两违”建筑,按照原则是无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两违建筑应该受到拆除或者处罚。在云阳县的“两违”建筑,是通过审批,先缴部分或者全部罚款为“两违”建筑。在2015年我就批评过县某领导,县政府乱设机构,收不要脸的钱,比广东卖淫女就不如,广东卖淫女收了不要脸的钱,还有个鸡头看护。云阳县收了不要脸的“两违”建筑钱,由无资质的房地产老板,牵着政府非法审批的牛鼻子,随便超胖超高成危房,政府也不敢吭声。
不知这些领导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扭转特权思想、衙门作风,不遏制不作为、乱作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有险不除,不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两违”建筑,脸身放在何处,还在云阳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扫黑除恶。
一些人及部门看着我监督跟踪不赖帐,以我明示侮骂、恐吓、暗访我家、查我儿子各种威胁等。我早就作好准备,向我知心朋友发出声明,不论死在何处,尸在何处,毫无畏惧。要想我放松他们,除非四方无门。
作者于2015年至今,数十次回家乡,发现云阳县高阳镇无资质房地产老板、打着“两强”移民联建房、移民联建房的幌子,“官商勾结、逃费逃税”成商品房买卖举报纠纷连篇不断,违法违纪人员缘何逍遥法外?(其它镇也不另外)
结合上述事实:如何深挖群众举报难,要依靠群众检举揭发、领导头脑清醒、作风正派、洗清衙门,擦净手脚,公开透明查处“两违”建筑,接受群众监督。一些镇领导无素质,叫群众上北京举报、还要他找习近平亲自下来处理。引发当事人更加愤怒,有冤难解。去北京举报、又动警力拦截、卡打、忽悠哄骗、钱财诱惑,浪费国家资源的恶劣影响。这就是云阳县委张学锋书记、覃昌德县长、吴 晓副县长、胡文军纪委书记、对云阳县“两违”建筑查处不力,都负有严重不可推卸的责任。
8、王飞又名张华联建房(龙湖豪庭)属“两违”建设审批面积19991.75平方米,建筑面积25061平方米,超面积5070平方米,高29层。
有人撕毁实名举报信,泄漏实名举报信,举报人秦东被打成头破血流的事实,另有多举报人遭到恐吓和威胁,黑恶的商家与警匪一家亲的事实。云阳行政主管部门、两级政府和纪委及监察委与我“监督、跟踪、行政执法、执纪、之论”何时休;还要县纪委及监察委何时头脑清醒、洗清衙门。
2、两类优亲厚友家庭人员:一类是“两强”人员,享受重复划拨60平方米宅地、二类是非“两强”人员,享受划拨60平方米宅地。显失了公平正义。
根据云阳县规划局和国土局抽查出现严重问题,敢查不敢处、敢处不敢执、还有不敢查,有老板叫嚷、您查老子罚款,老子就要说出来,大家一起死。
5、移民瞿诗辉只有60平方米的划地建房用地指标,却建了占地600平方米房子的问题:为了化解高阳镇58户、219人“两法”移民,市移民局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研究,县移民局和高阳镇多次提出化解方案,在充分调研形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2008年4月10日,县委召集国土房管局、建委、农办、移民局、高阳镇在县委六楼会议室专题研究依法搬迁、依法移民无住房户建房问题,并形成了会议纪要。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复《关于实施云阳县高阳镇移民迁建规划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渝府地〔2009〕697号)文件精神,实行有偿购地原则。根据《关于瞿诗辉等移民安置用地的意见》,经高阳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高阳汽车客运站用地红线内调整部分土地,按照城镇规划及建设相关规定,用于安置瞿诗辉等2-4户“两强”移民,由瞿诗辉牵头按建筑规范依法建设,以每亩15万元优惠购地120㎡,其余部分按60万/亩缴纳土地出让金,楼层控制在6+1F,若超地面积和楼层,则按照国土规划建设部门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由瞿诗辉无偿返还镇政府3套房屋,每套面积不得低于110平方米,待其他“两强”移民销号时由高阳镇党委政府予以处置。实际建设规模为11+1F(吊3层),吊层部分为房屋,部分为架空层,总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超面积约12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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