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移交被执行房屋 法院上门强制清空
上述执行裁定书生效一个多月后,被执行人一直未清空并移交上述房屋,对此,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17日上午,阜城三里湾商城突然出现6辆法院警车,20多名执行干警对一处房产进行强制执行清空、移交。这处房产系此前被列为“老赖”的李永明所有。此前,李永明的公司所有资产都被拍卖,包括门口两只石狮子。
2002年,李永明在市开发区创办了阜阳宏达食品有限公司。2014年,李永明向汝晓春、李群借款750万元,截止到2016年9月底,连本带利应还款905万元,但李永明一直没还。无奈之下,汝晓春、李群将李永明诉诸法院。之后,李永明被法院列为“老赖”。今年2月25日,颍泉公安从新疆将李永明押解回阜。不久,李永明被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批捕。
李群表示,这套住房虽说可以以物抵债,但房子已被抵押贷款30万元,并产生了5万元利息。半个月前,他已还清了30万元贷款和5万元利息,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今天法院强制执行后,才正式拥有这处房子,虽然等到了这处房子,实际只等于追回欠款294000元。
2018年6月7日,颍泉区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依法对李永明名下的三里湾商城A4楼204房屋(建设面积103.65平方米),作价644000元,交付申请人汝晓春、李群抵偿借款644000元。
免责声明:安家啦家居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