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房地产市场调控新政 有利于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请公众放心的是,此次新政出台,不会因家庭持有住房套数认定范围的扩大,导致大家“多跑路”,也无需提交额外的资料。个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只需要据实向税务机关申报家庭住房保有情况,税务机关依据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对个人申报住房保有情况进行核实,根据核实情况确定是否应该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重庆日报:8月1日起不再执行主城区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政策,在这之前符合条件的政策对象怎么办?
如果还没有取得房产证,需要在上述期限内提交资料,取得房产证并提交复印件后再拨付补助。
其次,是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综合精准施策,促进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房地产市场系统调控和超前调控”要求,针对投机炒作之风有所抬头等实际情况,实施的系统调控和超前调控。
二是规范一项。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或第二套住房的契税、个人转让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住房)的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涉及的家庭持有住房套数情况以全市为范围进行认定。
重庆日报:《通知》明确个人住房买卖的税收优惠、在全市范围内认定家庭持有住房套数,具体怎么认定?
重庆日报:《通知》从五个方面对政策进行了明确,具体作了怎样的调整?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同时,2018年6至7月的补助资金,可在2018年10月30日前申报。
答:三项政策中,企业所得税毛利率和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高,虽然从数字表面上看是调高了,但关键词是“毛利率”和“预征率”。税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需要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环节确定。前端的预缴环节企业“多缴”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尾端的汇算、清算环节企业就“少补”或“多退”,总体拉通,并不增加企业的实际税负。投资性房地产房产税回归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后,则在一定程度上将增加企业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的税收成本。
需特别说明和强调的是,并不是说只要在主城区按揭购买唯一住房,就可以享受补助,而是需要同时满足三项条件:一是以按揭方式在主城区购房;二是所购住房为唯一住房;三是在主城区缴纳个人所得税。
重庆日报:市政府不久前出台《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这次专门调整财税政策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对在主城区(含主城开发区)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其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由15%恢复为20%,对非普通住宅、商业、车库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由2%恢复为3.5%,停止执行对投资性房地产房产税按就低原则选择从价计征或从租计征政策。
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市国土房管局日前印发《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计税毛利率等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什么要出台这项政策?新政出台将给我市房地产市场、企业、个人带来怎样的影响?7月4日,重庆日报记者就各方关注的热点话题采访了相关部门。
再次,是为了进一步发挥财税调控职能,通过优化政策安排、规范税收征管,推动建立更加公平、更有效率的收入分配秩序。上述房地产调控系列“组合拳”政策共同发力、相得益彰,既着眼于当前、又兼顾长远,有利于促进重庆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答: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或第二套住房的契税、个人转让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住房)的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涉及的家庭持有住房套数情况以全市为范围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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