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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堵塞地板被泡找谁赔

时间:2018-08-31 21:27:23 来源:网络整理

历下法院对此案审理后,参考小叶购买地板的价格、修复的费用,结合地板损坏的情况,法院酌情为1万元,综合考虑案情,法院作出了如上责任认定,由小叶及17户业主每户承担500余元,驳回原告小叶的其他诉讼请求。该案一审宣判后,当事人各方均未提出上诉,该案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通讯员 温进才 王继学

原标题:下水道堵塞地板被泡找谁赔

□ 记者 徐 鹏

小叶于2013年10月购买某小区房屋一套,房屋交付后,小叶即对房屋进行装修。2016年3月20日,小叶发现其房屋卫生间地漏返水,将其室内木地板浸泡,小区物业公司于当天将共用下水道疏通。物业公司事发半月后出具证明,内容为物业公司将共用下水道疏通后考证为装修垃圾堵塞所致。另查明,返水事故发生时,涉案的18户业主均在物业公司备案装修过房屋。

(责编:左瑞、邓楠)

刚铺好的木地板被污水浸泡了,原来是共用下水道堵塞导致卫生间管道返水,业主小叶去找楼上各户讨说法,可没有哪家业主承认与自己家有关,物业公司也拒绝担责。无奈之下,小叶一纸诉状将楼上登记装修的18户业主连同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除被告任某提供证据排除责任外,认定小叶及17名被告共同承担责任。

案件审理过程中,物业公司辩称,根据疏通情况判断,返水原因为装修过程中装修人员在户内共用管道倾倒装修垃圾堵塞所致,被泡业主以及楼上所有装修住户均有可能导致主管道堵塞。物业公司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已尽到了告知、巡视、抢修、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且造成共用下水管堵塞的原因并非物业公司未尽义务所致,而是由于原告楼上住户的不当使用造成的,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及损害的发生并无过错,不存在侵犯财产行为和主观过错,因此应由不当投放装修垃圾的责任业主承担责任。18户业主中,有的辩称,工人进场装修是5月10日,事发时并未装修;有的则辩称,装修时间较早,事发时已经装修完毕,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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