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南浔开展“百日执法”行动规范木地板行业秩序
经查,当事人马某为了谋取不法利益,在未取得商标权利人许可使用情况下,通过网络查找等方式在市场上获得上海某品牌地板外包装,擅自联系当地某印刷厂按照正品包装物的商标、包装装潢等式样进行侵权包装物印制,并委托某地板加工厂进行地板生产、加工。该地板加工厂在完成地板从开槽到包装系列工序并准备交货予马某时,在其仓库被执法人员依法查获。工作人员介绍,马某的行为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因涉案金额较大,目前案件已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沈嵇帆 杜国宏 张律 记者曹吉根)近日,浙江湖州南浔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上海某公司商标权利人举报,称南浔某企业盗用其注册商标生产销售木地板。经过前期缜密排查,该局执法人员连夜进行现场突击检查、调查取证,成功查处该起侵犯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大案,现场查获侵权地板6000平方米,涉案金额近百万元。
“为了避免出现‘一罚了之、罚后再违’的现象,我们还在探索长效良性监管机制,对办结的案件进行‘回头看’,检查违法行为的整改情况。”黄惠良介绍,“我们广泛收集行业内易发性违法信息,定期联系地板行业协会进行会商,随时把握行业违法经营动向,并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等渠道发布警示信息,与企业保持互动、沟通。”
针对部分企业存在忽视产品包装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不足的现状,南浔区市场监管局还通过开展法制培训会、走访宣传等方式,指导企业正确使用、印制商标,规范标注厂名厂址、曾获荣誉等商业宣传内容,帮助企业在贴牌或委托加工行为中如何规避法律风险等等。
该案的查处是南浔整治木地板行业不正当竞争的一个典例。南浔区市场监管局市场稽查大队负责人黄惠良介绍,由于木地板行业存在门槛低、加工配套产业强与品牌意识差等原因,行业内不规范使用厂名厂址、商标侵权、虚假宣传与违法广告等违法现象时有发生。今年2月份以来,该局以新《反不当竞争法》“百日执法”行动为契机,围绕“以执法促监管、以指导促规范”原则,全力打击虚假宣传、商标侵权与假冒伪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目前已立案查处相关案件26起、指导规范与整改相关问题40余处,有效保障了木地板行业竞争市场的规范与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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