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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消委会揭示:小心“十大农村消费潜规则”

时间:2018-11-22 20:12:45 来源:网络整理

8、消费价格不透明,变价宰人没商量

点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案商家致使消费者误认为是“红牛”而购买,该行为已构成欺诈。根据《消法》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退一赔三”,若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可直接要求其增加赔偿五百元。

1、假冒伪劣进农村,稍不留神假乱真

案例:某村民消费者范女士在电视购物节目中订购了一套价值480元的“婷美”瘦身内衣。据该电视购物广告宣称,穿上瘦身内衣后,往里面塞一个鸡蛋也没有被束缚的感觉,弹性极好。范女士使用之后才发现,该内衣不但没有什么弹性,而且做工粗糙,标识也不清楚,对方却以产品已使用为由拒绝退换。

点评:本案中,餐厅和消费者之间已基于菜单标价达成了餐饮服务协议,餐厅老板应充分尊重契约精神,按照双方既有约定履行义务。其在消费者结账时提出加价要求,属于对原有合同的单方变更,消费者有权拒绝并直接按照菜单价格付款。

案例:消费者反映,在2018年过年期间,在村里和朋友出去吃饭,按菜单点菜。结账时,老板却告知过年期间价格翻倍,但餐厅和菜单里没有任何说明。

5、流动摊贩问题多,路边充值陷阱大

点评:本案中的体检机构在没有相关医疗机构许可证和医师执业资格的情况下,为老年人做手术,继而引起并发症,严重侵犯了农村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已经涉嫌犯罪。消费者遇到“送医下乡”的体检或医疗机构,应详细了解其医疗资质或医师执业资格。 

点评:消费者与快递公司之间是运输合同关系,快递公司是承运人。如果在运输合同中双方已经约定好了快递送达费用,且已经支付,除在合同中有明确的告知或约定额外费用,快递公司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否则属于违约,消费者有权拒绝快递公司的额外收费要求。

案例:消费者罗先生反映,今年7月在开平市一家小商店买了瓶红牛,发现味道不对,仔细一看,原来是叫“国际红牛”。

案例:消费者杨先生居住的村来了三名推销净水器的人,给村民赠送塑料脸盆,并称村里饮用水受到严重污染,演示净水设备净化能力;村民交500元可以享受价值800元的净水设备并赠送洗衣粉,交1000元包安装。1年之后净水器滤芯要换,又要交360元。

9、上门检查假服务 威逼利诱强收费

点评:根据法律规定,本案流动摊贩骗取消费者价款却不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属于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要求该流动摊贩赔偿损失,并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案例:消费者刘叔到快递代理站取件,代理站工作人员以快递公司补贴少,取件的油费和通知客户取件电话费花费大为由,要他额外再交4元快递费。

6、下乡推销净水器,哄骗村民花样多

案例:有消费者反映,在某村农贸市场门口,有三个小伙子摆摊代充话费,承诺充100送60,充200送200,充500送600,移动、联通、电信可三网联充。消费者半信半疑试充了200元,当时手机的确收到一条已成功充值400元的短信。回到家后再查询却没有充值显示。

点评:煤气罐公司工作人员以夸大煤气罐安全隐患的方式误导老人,致使其陷入错误的认识,付款加装了“有保障”的钢瓶,该行为已构成欺诈,消费者要求煤气管公司赔偿损失,并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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