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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法院调结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时间:2018-10-26 05:12:13 来源:网络整理

  该案立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是相邻关系的特殊性,分别向双方了解情况后,得知双方争议的关键并非是赔偿金额的问题,而是双方在诉前协商时,产生了一定的误会,导致双方心里都不服气。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抓住问题关键,分别向双方当事人摆事实,明法理,讲道理,让双方当事人都换位思考,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一致意见:被告雷某当庭给付原告唐某财产损害赔偿5600元。

  10月18日,资中县法院双龙法庭调结一起双方当事人“斗气”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原告唐某与被告雷某系楼上楼下的邻居。2018年4月,被告雷某家发生火灾,因消防队在灭火时用了大量的水,火扑灭后,大量的灭火水从楼上浸到了楼下原告唐某的卧室中,导致原告卧室的墙、吊顶、衣柜、床、床头柜、床垫及部分衣服全部被浸湿。事后,被告积极主动的对浸泡后的墙、吊顶、衣柜进行了修复,但对其他损坏的财物未进行修复及赔偿。双方私下协商未果,原告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相关损失。

  原标题:资中县法院化解一起“斗气”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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