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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回家发现屋里有人 男子捅死情敌获刑11年

时间:2018-09-13 20:02:36 来源:网络整理

  作为此案的始作俑者,刘某的供述及辨认笔录显示,事发当晚,路某冲出来与他夺刀,他顺势向路某捅了一刀,感觉捅在路某左侧胸口往下一点的位置,刀拔出来后,路某继续夺刀,他又向路某捅了一刀,这刀捅在路某右侧胸口往下一点的位置。之后路某松开手,说“咱俩聊聊吧”,然后他走到单人沙发坐下。

  去年12月20日凌晨,槐荫区阳光100小区突发一起“捉奸”引发的命案。近日,济南中院对该案终审宣判,案件详情也被披露:男子刘某与王某系男女朋友,同居在事发小区,刘某出差提前返回居住地,将女友王某及其男同事路某堵在室内,发现藏匿的路某后,刘某挥刀捅刺,最终路某因大出血不治身亡。近日,刘某因故意伤害罪获刑11年。

  刘某寻找路某未果后,与王某发生争吵并殴打王某,期间刘某从厨房拿了一把单刃水果刀。当刘某继续寻找路某时,路某从藏匿处出来,刘某持水果刀对路某捅刺。刘某发现路某被捅伤后,遂拨打120电话请求救治,同时还拨打了110电话报警。

  经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与女友王某恋爱多年,案发时同居于济南市槐荫区阳光100某区702室(以下简称“702室”),房屋为双层结构。2017年12月20日凌晨,刘某出差提前返回,发现房门反锁,待王某开门刘某进入房间后,刘某发现室内有其他男人物品,王某承认与他人(被害人路某)发生了不正当关系。

  鉴于被害人在案件起因上有责任,刘某有自首、抢救被害人、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取得谅解等情节,对刘某可从轻处罚。近日,济南中院判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路某经送医抢救无效于案发当日死亡,经鉴定,路某系遭受单刃锐器捅刺致心脏破裂、肝脏破裂、膈肌破裂,大失血死亡。公安人员于案发当日在医院将刘某抓获。

  刀捅情敌后,他拨打120、110

  刘某看到地板上有血滴,知道路某受了伤,就拨打了120、110。这时,路某昏了过去。刘某将刀子放在沙发上,又打电话催急救车,过了大约几分钟救护车来到。在去医院的路上,刘某接到民警的电话,其告诉了民警自己所在位置。民警赶到医院将其带到公安机关。

  在判决书里,路某的姐姐证言,路某与王某系同事,已处男女朋友几个月了,案发前一个月路某领着王某见过父母。事发当日,王某给她打电话说路某出事了,她赶到医院抢救室门口时,见到王某、刘某。她质问王某怎么回事,王某不说话只是哭。之后公安人员从医院将刘某、王某带走。

  济南中院认为,刘某在冲突中持刀伤害他人,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害人路某在被告人刘某出差期间,在刘某、王某同居的住房内与王某同居一室,被深夜出差归来的刘某堵在室内,从而引发本案,路某在案件起因上负有责任。刘某捅伤路某后,先后拨打120、110,对路某进行救治,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

  2017年12月20日零时许,刘某给王某打电话说在门外,让其开门,王某就让路某藏在一楼卧室窗帘后。刘某进门后看到有其他男人的东西,就质问王某,并在各个房间找人。之后,刘某对王某拳打脚踢,其向刘某承认了是男同事。后来刘某发现了路某,血案继而发生。

值班主任:颜甲

  出差提前返回,撞见女友与情人

原标题:出差回家发现屋里有人 男子捅死情敌获刑11年

  死者姐姐称,以为是正常男女朋友

  作为此案的关键人物,女子王某的证言显示,她与刘某是同学,2015年谈恋爱,2016年同居,案发前与刘某住在702室。王某与死者路某是同事,大约从2017年11月份开始,两人关系变得比较暧昧,随后转为“地下情”。2017年12月19日晚下班后,路某与王某一同来到702室,当晚路某没有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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